【本報訊】中年菲傭替僱主工作四年來,雙方關係一直良好。惟菲傭去年回鄉返港後表現迥然不同兼沉默寡言,僱主遂決定終止合約。菲傭卻於「炒魷」前兩周深夜,闖入男僱主睡房,先用咕𠱸緊按對方頭顱,再到廚房拿菜刀斬他10多下。
法官鑑於菲傭精神失常,早前裁定她蓄意傷人罪名不成立,昨接納精神科醫生報告建議,判她接受醫院令3個月。
法官葉佐文指,被告Mendoza Evangelina Rueme(46歲)的獲釋日期,將視乎其精神狀況,入院期或會超過3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2009年受聘於54歲姓霍男事主,在其半山羅便臣道寓所工作。去年10月28日晚她斬傷事主,令他頭皮、左耳及右手等多處受傷,縫了33針。控方傳召的精神科醫生相信被告患思覺失調。
案件編號:DCCC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