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惜珍通緝令」申請撤銷 周一審理

「馬惜珍通緝令」申請撤銷 周一審理

【本報訊】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因涉嫌販毒而被起訴的《東方日報》創辦人馬惜珍,在1978年棄保潛逃到台灣,被法庭發出通緝令。通緝令發出逾35年,案件突然出現變化,高等法院下周一早上將審理撤銷馬惜珍通緝令的申請。
據了解,是次申請撤銷通緝令由馬惜珍提出。律政司發言人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拒回答是哪一方提出是項申請,亦拒絕回應會否反對該申請。本報就撤銷馬惜珍通緝令的聆訊向東方報業集團查詢,暫未獲回覆。
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過去從未聽過類似事情,指除非案情有新發展,否則一般而言沒理由可申請撤銷通緝令。余又指有關刑事案件已發生一段長時間,加上相關通緝令是公開資料,「點解會連邊個申請都唔話畀人知?好古怪」。
司法機構網站顯示該案案件編號為HCCC57/1978,屬於1978年的高等法院刑事案件,訴訟雙方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及Ma Sik-chun(又名Ma Yik-shing)。聆訊於下周一上午9時30分在高等法院23庭進行,由法官陳慶偉主審。控方是刑事檢控專員,被告代表則為劉林陳律師行。但司法機構網頁未有顯示申請是由哪一方提出。

高等法院下周一早上將審理撤銷馬惜珍通緝令的申請。資料圖片

不等同撤銷案件

馬惜珍牽涉的販毒案原本在1978年排期到高院審訊,但因他棄保潛逃而未能處理。根據禁毒常務委員會出版的35周年紀念刊物,指馬惜珍和兄長馬惜如同是綽號「跛豪」吳錫豪以前的「同黨」。刊物形容跛豪是「一個操控販毒集團多年的大毒梟」,被控偷運毒品來港,1975年被定罪判監30年。1977年當局下令通緝馬氏兄弟,打算控兩人在1968至74年間偷運700噸鴉片入口。該刊物指,當時馬惜如在警方執行逮捕令前潛逃台灣,馬惜珍則於1977年8月被檢控,保釋期間逃往台灣。刊物稱馬惜如1998年在台灣逝世,馬惜珍至今仍在警方通緝名單上。
有大律師指,因通緝令當年由法庭提出,故是否批准撤銷由法庭決定。該大律師稱法官會視乎證據是否足夠,可行使酌情權接受或拒絕有關申請。他解釋當通緝令被撤銷,若被通緝人士日後再出現,警方不能再以通緝令拘捕他。但撤銷通緝令不等同撤銷案件,加上刑事檢控無時限,執法機關仍可以相關罪名拘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