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正審議《婚姻(修訂)條例草案》,跨性別團體批評當局「僭建」做手術轉身份的條件,明光社則發動信眾聯署,拒絕未完成「全套」性別重置手術的跨性別人士轉換身份。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圖)批評草案是惡法,限制未來性別承認法的發展。
陳志全斥扭曲法庭意思
明光社總幹事蔡志森周四發出公開信,反對坊間毋須接受整項性別重置手術即可轉換身份的建議,「只以部份手術或單憑心理評估便可以更改身份證上性別,並以新的性別結婚,明光社對此表明強烈反對!」信中指,婚姻是基本社會制度,任何變更應由全體市民討論和決定,「不應以司法程序代替立法,由幾名大法官代替全港市民決定改變整個社會制度」。
蔡志森回應本報時指,當局提出完成全套手術的要求,可以確保性別身份持續穩定,「唔會流動」,「唔會一時話男,一時話女,有個男人話自己係女兒心,入女更衣室、廁所,會令其他人感到威脅,同埋尷尬」。對於有關手術被指風險高,他回應,「手術係佢哋自願,唔係社會強迫,如果佢哋好堅定,我哋尊重,如果佢根本唔想做手術,即係佢唔係想變性啦!」
陳志全批評明光社扭曲法庭和平機會意思,又批評政府意圖以婚姻條例處理性別定義,擔心會成為其他相關法例的參考,「呢一條係惡法,限制咗將來出世嘅性別承認條例,政府冇理由要議會通過一條可能違反國際人權標準嘅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