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及商品交易所(圖)的虛假文件案,三名內地被告因管有32份涉及900億港元的虛假銀行存款證等文件而被控,區域法院昨日裁定三人三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成,不接受首被告解釋假文書只是在進行融資業務時使用的樣本,並指案件涉及金額是天文數字,並非一般交易的金額。辯方於今早進行求情。
三名被告戴麟懿、李善容及連春仁(49至55歲)於去年5月21日在尖沙嘴海景嘉福酒店被捕,警方在酒店房間搜出涉案假文書。法官確信三名被告管有及有意圖使用假文書進行商業用途。
他提到,若首被告要進行融資業務,根本不用將銀行文件做成樣本,只用文字表達文件內容便可,更沒有必要在樣本上偽冒銀行印章及職員姓名等。
案件編號:DCCC7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