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容院女董事因財政困難,打算將公司賣給同業,但在完成賣盤前,她卻繼續向四名顧客銷售預繳式美容服務,沒有透露公司即將轉手,涉款3.1萬元。
女董事承認四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營業行為罪,被罰款4,000元。控方透露,本案是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下,首宗就誤導性遺漏提出檢控的個案。
女董事罰$4,000
女被告陳沅喬(43歲)昨日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求情時指當初因財政問題,難以繼續營運其公司Aqua Beaute Service Limited,但又不想客人轉環境,故決定將生意轉手給同業IDO Beauty。
不過因位於佐敦白加士街的店舖遭業主加租一倍,令對方卻步,故公司現已經結業。被告又謂,美容院400名客人中,僅涉案的四人不滿作出投訴,她已全數退款。
案情指去年7月中,被告決定將公司的客人及儀器以60萬元全數賣給IDO,雙方在9月初簽下買賣合約。
但去年7月30日至8月31日期間,被告向四名女顧客出售預繳式美容服務,沒有告知對方公司即將轉手。其後海關介入調查,被告被捕。
案件編號:KCCC127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