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與陳方安生到美國加拿大訪問,拜訪不少政壇人士與高官,竟然「偶遇」美國副總統拜登,可見得這兩位年過七十的長者,廣為國際政壇人士認識,受人尊重。當然,拜登亦是一位老人家,他有意在2016年競選美國總統,先在民主黨內與希拉莉爭奪一番,得到民主黨提名為總統候選人後,方有希望入主白宮。
美國人很講究總統的尊嚴(Presidential Dignity),美國的共和黨人雖然兇猛,亦不敢像台灣報紙罵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香港報紙罵董建華、曾蔭權、梁振英罵得那麼狠毒和具侮辱性。像最近的報導指奧巴馬到歐洲訪問四天,出席核安全高𥧌會,與習近平碰面,他與隨行人員在布魯塞爾逗留了一天,總使費超過二百九十萬美元(港幣約二千二百五十萬),單是租寶馬、平治和奧迪的豪華房車費用便高達一百零五萬美元,真的是花錢如流水,全由美國納稅人負擔,怪不得美國的財赤不斷上升了。像這樣的大花筒,美國的國會議員和傳媒有沒有把奧巴馬罵得狗血淋頭?沒有。曾蔭權幾年前訪問巴西住酒店總統套房,便沒有那麼幸運了。
拜登是華盛頓老波骨,要過總統癮,人之常情也,與李柱銘陳方安生交流甚麼意見呢?他要競選,要得到民主黨的提名,但黨內沒有一個提名委員會,有意角逐總統寶座的人需要經過兩重「篩選」,才能成為黨的候選人,第一重是籌得大量競選經費,起碼一億美元,即是先要得到有錢人、富豪,或工會(民主黨的金主之一)的捐款,這批人不合意的話,政客休想籌得大批競選經費。上星期,美國最高法院以五票對四票撤銷了個人政治捐款的最高限制(現在是每筆捐款頂多是5200美元,總捐款不超過48,600美元)。最高法院認為目前的限制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 Rights)(即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宗教自由等等),從此最有錢的人可以透過捐款,發揮政治影響力。得到捐款,並不一定獲得提名,還要到每一個州參加初選,贏得政黨選民的支持,掙得最多提名票(即相等於公民提名)才得以入閘,成為美國總統候選人,過程十分艱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