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契條文】
唐宅加建須爭取屋苑其他業主支持,因屋苑公契條文列明業主不能進行結構改動等工程,而任何工程也不能對大廈造成損毀。條文也列明涉及大廈喉管、水管等也不能改動。若某業主需進行結構改動,就需召開大會獲其他業權份數持有人同意。
業主坦言「睇唔過眼」
有律師指公契是發展商與業主的協議,各業權人都需遵守,有大廈公契會列明任何改動,舉例如果影響外觀等,就需召開業主大會,獲業主簽名通過。
唐英年發出的信件指,屋苑的准許樓面面積為6,016平方米,但現時樓面面積僅為3,309平方米,故剩餘約2,707平方米可供加建。根據金園別墅的公契,大廈共有18個單位及24個車位,共劃分為2,220個業權份數,唐宅佔當中256份,故計算出可增建面積達312平方米(約3,300呎),又指現時加建僅300呎,不會超出規定。
唐家指擴建單位可開增加面積先例,以拉攏其他業主支持,雖然理論上所有業主均可增建單位,但若屋苑要拆除所有僭建並重新裝修,所涉成本隨時得不償失,有業主坦言對唐家已有僭建再圖加建「睇唔過眼」。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