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表示,去年入稟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有182宗,是2003年以來新高,較前年的161宗上升13%。
由1997年回歸至今,法院處理的司法覆核申請個案共有8,750宗,2001年接獲個案為最多,共有3,848宗,但當中有3,732宗個案涉及居留權的案件。
119宗獲批法律援助
袁國強表示,去年有38宗司法覆核申請獲批,較前年的63宗少近四成。去年有432宗司法覆核個案申請法律援助,結果119宗獲批法援。議員湯家驊關注政府司法覆核的勝訴比率,袁國強指出,去年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審理,而政府有參與訴訟的司法覆核案件當中,68%的案件作出對政府有利的判決,不利判決只佔32%。
回歸以來,司法覆核案件政府贏多輸少。近年較矚目的司法覆核個案,包括終審法院裁定居港未滿七年人士,有資格申領綜援、變性人W的結婚權利案。
終審法院的五位法官,以四比一裁定變性人有權以變性後的性別結婚,而不是以其出生時的生理性別結婚,政府因而要就判決修改相關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