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基督教保守派對同性結合似乎放寬底線。《基督教週報》引述港福堂主任吳宗文牧師及浸會大學校牧葉敬德,於上月底一個講座的發言,他們堅持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提出可制訂新法,讓同性恒常同居者申請民事結合(civil partnership)。爭取同志平權的團體及立法會議員均歡迎教會讓步。
記者:陳凱迎
根據最新一期《基督教週報》報道,吳、葉二人上月22日出席由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教育部主辦的「同性運動多面睇」講座,提出以民事結合等形式取替同性婚姻立法。吳宗文牧師於講座上形容,同性戀已成為一種次文化,已不只是爭取個人權益,而是要改變他人的看法。
他認為,同性戀文化透過文學和電影越來越強,甚至逐漸成為主流,彩虹同志遊行活動有越來越多一般家庭參與其中。吳又以加州、法國及台灣為例,指同性婚姻已成大勢,他對本港情況悲觀,形容世界思潮令官員、學者、媒體和教會領袖等,出現邏輯混亂,「我們遲早也輸,輸在輿論上」。
領養稅務分開審議
對於同性婚姻,吳宗文認為教會應以「立法是威脅傳統以來人的生活方式和價值」作立場,信徒要為教會外的角力畫底線,提出寧可訂立新法,接受同性恒常同居者申請民事結合,以取替同性婚姻立法,但要將領養、稅務等分開逐項審議。吳強調:「接受是基於現實而非基督確定,教會可放寬底線,但不應超逾家庭」。
身兼浸大應用倫理學研究中心研究員,及宗教哲學系特邀教授的葉敬德,除引用聖經經文指同性戀並非比其他罪更嚴重外,又主張「兩罪取其輕」,認為教會應容讓同性戀者在婚姻以外,以另一種形式進行結合。
同志續爭婚權平等
現時全球有約20個國家或地區,設有民事結合制度,例如芬蘭、委內瑞拉及加州等,而英國於同性婚姻合法化正式實施前,讓相同性別者以民事結合,成為合法伴侶,享有與婚姻接近相同的法律地位。
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歡迎宗教界「行出一步」。她個人認為,重點不是同性戀者之間的關係,名義上是「婚姻」,抑或「民事結合」,而是於法律上他們是否與異性戀男女結合時,擁有同等權利。爭取同志婚權組織「虹雙囍」創辦人林國賢亦歡迎宗教界釋出善意,但強調他們的目標仍是追求同志婚姻在法律上能獲得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