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級懲教助理涉嫌在更生中心襲擊一名未滿21歲的男犯人,有署長級高層發現他不當使用暴力,將案件轉交警方處理,他疑向警方訛稱犯人出手在先,因而被控普通襲擊和企圖誤導警員共兩罪。案件昨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懲教署表示被告楊秋鴻(41歲)正停職。控罪指,被告於去年12月2日,在柴灣石澳道勵志更生中心院舍,襲擊姓劉犯人;同日,被告在柴灣警署向警員提供虛假資料,訛稱是劉先襲擊他。被告不認罪,准以現金5,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6月9日開審。
控方指劉已入住其他宿舍,審訊時控方會傳召三名證人,亦會播放數分鐘閉路電視片段。
案件編號:ESCC13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