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涉種族歧視案】
【本報訊】印度裔資優男童指控警員種族歧視,案件昨天在區域法院續審。印童在盤問下承認警員曾於現場查問他,惟說話態度具挑釁性,亦未有詳細向他的母親了解情況,便匆匆拘捕他。印童謂被帶返警署錄口供期間,未獲警方提供飲食。
事發於2010年1月6日,當年11歲的原告Arjun Singh(現年15歲)聲稱在港鐵灣仔站內與一名中年港女碰撞,卻遭到場警員無理拘捕及羈押。原告昨天接受盤問時稱,曾向到場警員洪啟淦(譯音)說明遭中年女子陳月麗(譯音)抓住手臂,亦有報稱受傷,惟警員沒有詢問他是否需要治療。
被告一方則指,警員當時曾問原告來自何處,原告回答印度,警員才安排巴基斯坦方言旁遮普傳譯員。原告昨天反駁稱,當時自己一直說英語,亦明言在香港出世。
案件編號:DCEO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