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武平︰「杏仁」的「正名」 - 趙武平

趙武平︰
「杏仁」的「正名」 - 趙武平

大年二十八落雪的黃昏,在徐家匯旁家樂福,腰果、開心果和夏威夷果,堆得滿坑滿谷,獨獨不見「美國大杏仁」。湊近了又找,方才辨出東西還在,只是舊裝新換,名字也成了新的:或謂「扁桃仁」,或謂「巴旦木」。
昨「杏」今「桃」,乍一看去,還真不適應。回神一想,記起這一名稱變更,乃係前年那場「正名」官司所致──照新華社的說法,「大杏仁」(almond)初由美國舶來,出口商明知其與本土「杏仁」有異,仍然隱其實名(扁桃仁),以「假」亂真,一混就是二三十年;直到二○一二年末,「加州杏仁商會」始應中方要求,聲明放棄「大杏仁」舊名,往後只用「巴旦木」之名。
一種核果之習俗稱謂,說改就改,雖似「快刀斬亂麻」,但卻難說不涉「鹵莽滅裂」之嫌。畢竟,外來物種almond之中國化,不像新聞所述一面之詞,只是近來方有之事──不舉遠例,單說和合本《聖經》譯者,將其譯作「杏仁」(《創世記》43:11)、「杏」(《出埃及記》25:33)或者「熟杏」(《民數記》17:8),歷史起碼也有百來年了。
記憶之中,此物初識,似在八八年前後。斯時進口果蔬稀罕,見老師從匹茲堡帶來almond,就記下查詞典,卻越看越糊塗。鄭易里《英華大辭典》和陸谷孫《英漢大詞典》,一北一南兩大老牌工具書,義項皆有二,釋義卻有別。前者直截,似嫌籠統:一為「巴旦杏,扁桃」,一為「杏仁」。後者比較精確,也好區分:一作「杏仁」,一作「扁桃(樹),巴旦杏(樹)」。毋庸置疑,almond作樹名解,也作同名樹木之核果名用──不管樹名為何,在詞典家眼裏,其果仁之名,惟有「杏仁」,而且這「杏仁」之名,應似為「巴旦杏仁」之略,因為若把「扁桃」之果仁喚作「杏仁」,來得總是彆扭。
而權威的漢語辭書,在界定「扁桃」和「巴旦杏」(「巴旦木」似從未正式進入詞典)方面,好似從來都是搖擺不定。《現代漢語詞典》一度有「扁桃」詞目,無「巴旦杏」之項;但到二○一二年的最新版,「巴旦杏」卻取代了「扁桃」。在《辭海》方面,自上一版(一九九九)起,「巴旦杏」詞目也為「扁桃」所代替(二○○七年的國際中文版《不列顛百科全書》中,almond也譯作「扁桃」),而在更老一版(一九八九)中,巴旦杏項下(頁一一一),則有如下解釋:
一作「八達杏」。伊朗文badam〔bādām之誤排〕的音譯,一名「扁桃」。薔薇科。落葉喬木,葉披針形,先端極尖或漸尖,具淺鈍鋸齒。花單生,淡紅或白色,幾無梗。果實帶扁,果肉薄而少汁,熟時幹爆裂開,核脫出。原產亞洲西部,我國西北有栽培。有許多變種。種子味苦的稱苦巴旦杏,味甜的稱甜巴旦杏,成份及效用大致與杏仁相同。
一物譯名緣何有二,詞典沒有答案。老《辭海》有線索,卻遺漏重要信息,即bādām之英文名almond,直到十四世紀,才在英語中開始應用。由此可以推知,明代以前古人,對bādām所用中文名稱,多係其波斯語對音,證據也見於勞費爾《中國伊朗編》。他在書中"The Almond"篇說,「伊朗是almond(Amygdalus communis或Prunus amygdalus)的中心產地,一面傳播到歐洲,一面傳播到印度、西藏和中國其他地方」,它在中國的記錄,最早見於唐段成式《酉陽雜俎》前集卷之十八(頁一七八):
偏桃,出波斯國,波斯呼為婆淡。樹長五六丈,圍四五尺,葉似桃而闊大,三月開花,白色,花落結實,狀如桃子而形偏,故謂之偏桃。其肉苦澀不可啖,核中仁甘甜,西域諸國並珍之。
也就是說,bādām移植中土,在隋唐前就有譯名,即所謂「偏桃」或「扁(褊)桃」者──果實外觀似桃,形狀卻呈扁形。從歷代文獻中,勞費爾也發現「偏桃」之別名,還有「巴欖(攬)」(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芭欖」、「杷欖」(元耶律楚材「寂寞河中府,遐荒僻一隅。葡萄垂馬乳,杷欖燦牛酥。釀春無輸課,耕田不納租」句),或者「八擔(仁)」(元忽思慧《飲膳正要》)等多種,多與「婆淡」近似,是其波斯名字對音之變體。
按《中國伊朗編》提示,還可查核出來,異於「婆淡」發音之「杷欖」諸名,主要見於宋金和元代載籍。勞費爾判斷其來自「拂菻所用的一種語言」,說「大概這是palam或param(或許是faram,fram,甚至於spram)一個類型的拂菻字」(頁二三四)。令人費解的是,此一彷彿古敍利亞語發音之名,入明後似即匿迹。
勞費爾還注意到,在明清往後,人們對bādām的叫法,多從於李時珍之說,呼之為「巴旦杏」,即《本草綱目》卷二九(頁一七三五)所云:
巴旦杏,出回回舊地,今關西諸土亦有。樹如杏而葉差小,實亦尖小而肉薄。其核如梅核,殼薄而仁甘美。點茶食之,味如榛子。西人以充方物。
他進一步分析稱,「巴旦杏」的說法,在明代之前並無記載,應是李時珍「所創」,因為《本草綱目》的根據,來自元代忽思慧,其《飲膳正要》云:「八擔仁,味甘,無毒。止咳下氣,消心腹逆悶。其果出回回田地」(頁一三八)。
不過《本草》對「巴旦杏」的釋名,說「八擔杏」外,亦稱「忽鹿麻」,則屬誤傳。勞費爾從瓦特爾斯之說,斷定它「等於波斯語xurmā(khurmā),但這個字也許是指棗子」,又或許是一種特殊巴旦杏的名稱,「狀似一種棗子,味甜」(頁二三一,注五)──此一推斷,也為張星烺所證實。他在談「巴旦杏,亦八擔杏,又名忽鹿麻」時,也有注釋(《中西交通史料彙編》,頁一一二七)說明:
巴旦即婆淡,《明史》卷三二六《忽魯謨斯傳》作把耼。波斯文bādām之譯音,華言杏仁也。忽鹿麻乃波斯文khurmā之譯音,華言棗也。李時珍謂巴旦又名忽鹿麻,大誤。忽鹿麻,《輟耕錄》卷二七金果條作苦魯麻,《新唐書》卷二二一下《拂菻傳》作鶻莽。鶻莽,波斯棗也。有作千年棗者,又有作萬年棗者。
可以推斷,自李時珍以後,繼「巴旦杏」之名的固定,其他名稱逐漸消失,就連「扁桃」也被淡忘。而從「巴旦杏」自然得出「杏仁」,再獲詞典家認可:和合本《創世記》(43:11)中,雅各說的almonds,譯成「杏仁」;最早的《植物學大辭典》(一九一九),也以「巴旦杏」為詞目──但其釋義末句,名見《本草綱目》,又有「八擔杏」、「忽鹿麻」等名;日本稱為「扁桃」(頁一七四),卻顯系不審古時記載,重複前人之謬,是對唐代「偏桃」之名的無知。
夫子曰,「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飽讀詩書之學者為文,遇到譯名自然不會胡來。比如,魯迅談到在廣州時期,繙譯荷蘭人F.望.靄覃作品,就說「動植物的名字也使我感到不少的困難」(《小約翰》引言),經常「寫信去問上海的周建人君去。…因為他可查的德文書也只有Hertwig的動物學和Strassburger的植物學,自此查得學名,然後再查中國名。他又引用了幾回中國唯一的《植物學大辭典》」,但是「那大辭典上的名目,雖然都是中國字,有許多其實乃是日本名。日本的書上確也常用中國的舊名,而大多數還是他們的話,無非寫成了漢字。倘若照樣搬來,結果即等於沒有。我以為是不大妥當的」(《動植物譯名小記》,頁二二六),他進而由衷感慨,期望外來名物,早日得以「正名」:
只是中國的舊名也太難。有許多字我就不認識,連字音也讀不清;要知道它的形狀,去查書,又往往不得要領。經學家對於《毛詩》上的鳥獸草木蟲魚,小學家對於《爾雅》上的釋草釋木之類,醫學家對於《本草》上的許多動植,一向就終於注釋不明白,雖然大家也七手八腳寫下了許多書。我想,將來如果有專心的生物學家,單是對於名目,除採取可用的舊名之外,還須得博訪各處的俗名,擇其較通行而合用者,定為正名,不足,又益以新制,則別的且不說,單是譯書就便當得遠了。
實在而言,動植物「正名」,遠非專業人士輕易所能定奪。拿「杏仁」來說,早已約定俗成,通行民間也無障礙──正如勞費爾所說:「巴旦杏的果仁也叫杏仁,並不能證明『杏』和『杏仁』會混淆,或『巴旦杏』和『杏樹』會混淆。把它們混淆的也許是外國人,他們把中國杏的果仁當作巴旦杏」(頁二三三)。
繙譯和合本《聖經》的外國傳教士,把almond譯成「杏仁」,也可能是將「巴旦杏」和「杏」相混所致。但他們的繼承者、中國本土的學者,比如思高本譯者,和以一己之力重譯聖經的呂振中和馮象教授,為何沿襲「杏仁」舊譯,甚至連關於此物並非「中國杏」的注釋也沒有?他們不會不知,聖經之「杏仁」,若無原文無注解,不將之誤作中國之土產者,恐怕沒有幾人;而且他們也不難查到,從植物分類學角度來說,李、杏、櫻桃、桃和扁桃(巴旦杏)在物種上各不相同,但同屬薔薇科李屬植物,它們只是「本家」而已。
在我想來,對於某些事物俗名,即或存有誤導因素,毋須太過敏感,也不必遇事都要「正名」──呆板的學科名詞,替代了活的民間叫法,起碼在文藝領域,趣味要減去不少。記得前段時間,有以色列考古家,借用碳十四測年技術,檢驗出土古代駱駝遺骸,發現聖經紀年時期,在古迦南地,駱駝尚未馴化為家畜──對於早期編纂者,把駱駝寫入聖經,不成甚麼問題;他們大約以為,只要不妨聖言傳播,細節會否導致「時代錯誤症」(anachronism),並沒有太大關係──說句褻瀆聖明的話,馬虎的古人,倒比板着面孔較真的今人,更有意思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