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
不少病人對私家醫院投訴無門,政府建議由食衞局局長委任獨立投訴委員會,處理市民對私家醫院服務的投訴;政府建議日後私院必須呈報病症或手術收費,之後會公開收費令公眾一目了然。
擬有裁決權及判罰則
私家醫院規管事宜工作小組在研究加強規管期間,有討論成立不同委員會,當中包括由食衞局局長委任獨立投訴委員會,處理市民對私家醫院服務的投訴,或對於私家醫院處理有不滿時,也可投訴。
針對有私家醫院被指收費透明度不足,政府建議規定私家醫院,必須提交手術或病症收費,如收費中位數,再公開讓公眾參考。
社協幹事彭鴻昌指,現時病人可向衞生署投訴私家醫院,但衞生署只作中間人角色,只要求私家醫院回應,若有重大事故才會調查。彭認為,日後獨立投訴委員會應恒常運作,而非只處理重大事件。病人可先向私家醫院投訴,若不滿投訴結果,可再交由獨立投訴委員會處理。委員會可像醫委會,有權傳召投訴人及涉事醫院代表作供,再就事件裁決,並判處罰則。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