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涉殺女友後 傾波經翌日攜刀上班 劈撬牆腳情敵

保安涉殺女友後 傾波經
翌日攜刀上班 劈撬牆腳情敵

【本報訊】保安員與女同事成為情侶,但女友卻心向另一年輕同事,並提出分手。保安員疑不滿被「撬牆腳」,先將女友劈死,翌日繼續返工,並攜菜刀上班欲斬殺情敵,斬中情敵的頭和面,被捕後向警員自爆:「佢撬我條女,條女都畀我殺咗啦!我要斬死埋佢!」警方事後發現其女友背插利刀伏屍家中。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記者:蔡少玲

被告潘文琛(32歲)被控謀殺及企圖謀殺兩罪,因他承認企圖謀殺情敵一罪,故陪審團只需就謀殺女友一罪作裁決。
控方的開案陳詞稱,被告與女友亦即本案女死者羅育如(24歲)是情侶,二人與傷者陳戴煒(現年22歲)同為東涌藍天海岸的保安員。案發前死者因對年輕四載的陳發生興趣,令三人關係陷入三角之中,死者後來向被告提出分手。陳事後向警方表示,案發前幾星期即11月初,死者致電約他吃飯,兩人並展開關係,後來被告要求他不要再聯絡死者。
2012年11月28日中午1時至晚上9時,被告到死者位於大埔太和邨居和樓的寓所,用生果刀向她的背部狂插四刀,將她殺死,翌日再帶菜刀返工,在更衣室從後斬陳,陳的左面、左眼角和左後腦中刀,狂追百多米,被告最後被同事制服。

潘文琛(紅衣者)承認企圖謀殺男事主,但否認謀殺女死者。曾顯華攝

死者羅育如與被告為同事及情侶關係。資料圖片

死者姊姊羅育君稱從未在家中見過行兇用的刀。

冒認死者覆短訊

被告向警員稱:「佢撬我條女,條女都畀我殺咗啦!我要斬死埋佢!」他稱是早一日下午殺死死者。警方其後到死者的寓所,發現她背部插上生果刀伏屍睡房,被毛氈蓋着,估計死亡時間約為11月28日晚上8時許。控方指,被告在死者死後不久,曾致電給朋友傾足球,又冒認死者用手機向她的好友和姊姊覆短訊,以阻止他們繼續找死者。
死者胞姊羅育君昨在庭上表示會間中到太和邨寓所留宿,她見過被告,知道他是妹妹的同事兼男友。她說,案發日她曾傳短訊提醒妹妹幫她到大埔中心取手錶,同日下午接到妹妹微信訊息,指已取手錶,並往吃壽司。但其妹被殺翌月,她回住所清理妹妹遺物時,發現手錶的單據仍在妹妹的手袋,故根本未有人取手錶。
案件編號:HCCC2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