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能增加公務員退休金開支的大前提下,17萬公務員延長退休年齡研究,結局只是一個翻閹方案,公務員大都表示失望。政府八十年代已曾推行公務員延長退休年齡,由55歲延至60歲,理由是人類的壽命增加。但是,政府只是「諗縮數」,美其名為讓公務員有更長工齡,實際為節省退休長俸開支,是搵公務員笨。不少公務員選擇60歲退休,如今想走都走不了。
公務員退休金制度是以年資和最後月薪計算公務員退休金總額,退休時分兩部份發放,首先領取一筆過款項,再每月領取長俸,直至退休人員離世。一筆過款項由相當於退休金總額的1%至最多50%,若領取一筆過款項越少,每月長俸則越多。若領取一筆過款項達50%,每月長俸相當於最後月薪三成。
選新制者後悔不已
當年有高官私下找部門的政府會計師計算,以55歲退休為例,退休人員領50%一筆過款項,每月領長俸若超過13年,累積就會超過退休金總額,之後政府便要補貼這位長命者的長俸。
政府當時已掌握港人壽命正上升,退休人員領長俸年期將越來越長,政府未來的退休金負擔大增。若延長退休年齡,令公務員延至60歲才領長俸,政府負擔則大減。於是,政府在八十年代推出新退休制度,新入職公務員延至60歲退休,現職則可選擇是否延長至60歲,即所謂選擇舊制或新制。
當年很多人都選新制60歲退休,但現在卻後悔,若保留55歲退休,便不用面對回歸後解不開的政治困局,以及龐大工作量,做到冇晒心機。現在只有羨慕身邊已退休的舊同事,早走早着,每月穩袋幾萬元長俸,使乜捱!
呂焯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