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輪功學員就食環署採取執法行動,沒收其組織的「真相點」街站展板及橫額,提出司法覆核,並反控食環署侵犯人權,案件今起一連兩日在高等法院審訊。
食環署去年4月起突然加強執法,清拆或移走未經准許而懸掛的非商業宣傳品,民陣憂一旦法輪功覆核失敗,政府日後可用同一方法對付遊行的街站,打壓表達自由。
法輪功兩名學員洪瑞峰及徐慧敏,先後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截至去年6月,食環署已沒收法輪功共130幅橫額及484塊展板,認為食環署妨礙其言論自由,而署方只容許團體或區議員申請掛橫額,不容許用個人名義申請,有違《基本法》。
食環署聲稱是根據地政總署紀錄,法輪功的橫額屬未經准許而展示的非商業宣傳品,故執法移走宣傳品。民陣成員陳倩瑩指出,以往非商業團體設街站表達意見,毋須特別申請,「除非你賣嘢或籌款」。食環署去年突然加強執法,雖似是只針對法輪功,但也可以用同一方法阻止其他民間團體設街站或掛橫額,憂慮打壓表達自由,「7.1成條街都係街站,咪全部都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