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
家有偷竊怪癖的妻子,丈夫王先生昨天在庭外只能嘆句無奈。他聽到法官改判妻子感化,重獲自由,並無表現雀躍,也不認為接受感化有幫助,皆因以往曾試過其他方法,可惜無用。他皺着眉慨嘆,此舉反增加他的負擔,「我唔可能日日拉住,唔俾佢出街」。
曾向社工求助但無「改過」
雖然法官指由感化官介紹女上訴人石延娥到社福機構或有助她改過,但王透露,妻曾向社工求助,每周更有四天到她覆診的葵涌醫院附設之「老友天地」唱歌耍樂,對「改過」毫無幫助。
王稱,妻子性格本來火爆,文革時兩人因王父被批鬥成「黑五類」而遭牽連,妻被送到住滿妓女的「學習班」繼續被批鬥,感莫大恥辱,脾氣更暴躁。
王表示妻子10年前起在店舖「攞嘢」回家,試過被判無罪,今次是首次上訴。王指妻子退休前是洛陽拖拉機廠的經濟司,他是退休工程師,兩人每月共領近6,000元人民幣退休金,妻更有1,000元本地低收入綜援金,他認定妻的偷竊怪癖與精神病有關。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