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單車撞傷 阿婆索償160萬

被單車撞傷 阿婆索償160萬

【本報訊】一名82歲主婦聲稱前年在屯門兆麟苑嘉麟閣外水池附近,遭一名5歲男童迎面騎單車撞倒,傷及腰部。她指肇事地點禁止踩單車,惟男童母親沒有盡責看管兒子,前天透過律師入稟高院,指男童母親和屋苑管理公司疏忽導致意外,索取賠償。
男童母親何叶昨天接受訪問時,否認兒子撞到原告梁轉,她稱警方經調查後表明不會採取行動,近日卻收到原告的律師信和一批單據,就安老院、補品、藥材等項目,向她追索160多萬元。剛取得香港身份證的何稱,與兩子、丈夫、家公和家姑同住,一家六口靠丈夫做廚房的收入維持,對被索償感徬徨。
事件發生於2012年7月4日,被告除了何叶,尚有負責管理屋苑的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
案件編號:HCPI28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