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明均要求稅局退還800萬

顧明均要求稅局退還800萬

【本報訊】南太電子創辦人顧明均聲稱稅務局與他商討入息稅爭議時,設陷阱誘使他簽下和解協議,令他繳稅逾800萬元。他於2011年入稟高等法院控告稅務局局長,要求法庭裁定和解協議無效,並要求稅局退還稅款及公開道歉。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時,代表顧的資深大律師指,不會再指控稅局涉及不當行為,包括作虛假陳述、欺詐或設陷阱等,案中爭議將是和解協議是否具約束性。
事緣稅局於2010年覆核顧明均於2003/04至09/10年度的入息稅,並就顧所獲得的認股權收益、獎勵分紅等是否要報稅發生爭拗。後來雙方達成和解協議,顧須繳交稅款811萬元。
顧指雙方達成協議的大前提是,他申報的入息沒有錯誤,但稅局後來要求他按稅局建議再填報入息資料,包括將離岸收入列為南太集團所發薪酬,而這種資料並不準確。顧認為稅局不遵守和解協議,指協議已不能執行,要求擱置及退還稅款。顧將於今日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HCA20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