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多次恐襲 規定「行李跟人」

惹多次恐襲 規定「行李跟人」

【改善措施】
現時各間航空公司「行李跟人」的安全規定,源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多宗針對民航客機的恐怖襲擊。當中傷亡最慘重的兩宗,一宗發生在1985年6月23日的印度航空182號航班。該架747客機由加拿大蒙特利爾飛往英國倫敦時,在愛爾蘭海上空爆炸,機上329名乘客及機組人員全數罹難。
加拿大執法部門後來認定,事件為錫克教分離運動組織發動。其中一名施襲者在多倫多轉機時沒有登上該部客機,只有他的行李在飛機上。官方報告當時就要求機場及航空公司採取多項改善措施,但一直沒有任何進展。
三年後又再發生另一宗類似恐襲,1988年12月21日,泛美航空公司103號班機由倫敦飛往紐約時,在蘇格蘭上空爆炸解體,機上259人及地面11人罹難,並間接導致泛美航空公司破產。利比亞政府最後在03年對襲擊承認責任。調查人員後來發現,爆炸行李是由一名利比亞阿拉伯航空公司保安主管將炸彈行李託運上機,調查人員直到事後才發現行李主人不在該班機上。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