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數碼通兩年多來一直透過官方網站,誇稱其3G網絡較其他電訊商的3G及4G網絡優勝,但通訊局裁定數碼通該聲稱具誤導性或欺騙性,違反《電訊條例》,罰款15萬元。該局批評數碼通雖稱曾進行18,480次測試,但只在網站上載488個測試結果,令人懷疑數碼通選擇性公佈對其有利的資料。
通訊辦2012年接獲一業界人士投訴,指稱數碼通由該年起在該公司網站,比較其3G網絡與香港其他3G及4G網絡時,有誤導性或欺騙成份。
誇稱網絡勝其他電訊商
通訊辦調查發現,數碼通網頁撮錄該公司2012年4月至7月進行的網絡比較結果,並聲稱:「我哋喺全港18區共70個戶外地點進行咗多達18,480次測試」、「喺呢系列測試中,SmarTone 3G嘅表現遠遠拋離香港其他所有嘅3G網絡,甚至有約3成嘅測試比其他嘅4G更快或睇齊」。數碼通也曾於記招,將其3G網絡與CSL、PCCW、3香港的比較。
不過,通訊辦指,網頁實際只透過YouTube影片顯示488個測試結果,讓人有合理理由懷疑數碼通或選擇性張貼對其有利的結果,令客戶以為數碼通網絡較佳。至於「SmarTone 3G……甚至有約3成嘅測試比其他嘅4G更快或睇齊」的聲稱,也未經任何由數碼通提供的資料證實。
通訊局認同通訊辦的評核,即數碼通曾於其3G網絡的聲稱,作出具誤導性或欺騙性的行為,違反《電訊條例》第7M條,罰款15萬元。該局又稱,即使通訊辦已着手調查個案,數碼通沒採取糾正措施,該網頁仍可見於其網站。數碼通發言人強調,相關的網絡測試結果正確無誤。至於會否上訴,數碼通沒再回覆。
另外,通訊局裁定,無綫於去年12月5日下午5時至6時,在互動新聞台播出的總廣告宣傳時間,較法定的10分鐘限額超出3分鐘,違反《廣播條例》;去年12月18日晚上11時40分在明珠台播放的新聞報道,較牌照所規定的15分鐘少了57秒。
通訊局認為,無綫違反法定廣告宣傳時限,只因直播節目時間過長,引致緊接其後的廣告材料延遲播放。至於新聞播放時間不足,該局知悉是因無綫的新播放系統軟件出現程式錯誤。因此,通訊局決定就每宗個案向無綫發出勸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