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等法院審理一宗蓄意傷人案,事主昨天被傳召上庭作供講述傷勢,形容右手被斬後「啲皮吊住、啲血唧緊出嚟」,以及因手的筋肉連血管都被削去,要將右手連接右腹的血管「養手」一個月,為後來的手術做準備。庭上一名身形高大的男陪審員突舉手稱「見暈」,要求稍事休息,法庭最後將案押後至今天續審。
記者:蔡少玲
案中43歲事主趙仁安是鳳凰小巴商會執行董事,他供稱,2011年11月23日凌晨1時,他與妻飲宴後駕車返抵官坑村家門前,準備步入家門之際,突然有人從後撲出揮刀斬他,他用雙手擋格,其妻則於兇徒背後拉扯。趙負傷走回座駕前座,用受傷的左手三隻手指勉強黏住提起高爾夫球棍折返,兇徒見狀逃走,他邊罵粗口邊尾隨,未幾便不支暈倒。
趙在庭上回應主控詢問捱斬後的傷勢時稱,「右手仲有啲皮吊住,啲血就唧緊出嚟!成個(座駕司機位)位都係血」。
趙舉起已被削去一塊肉的右手手腕稱「削咗啲血管,筋肉都冇埋」,他並將右手腕放在右腹旁邊,示範案發後醫院的急救措施,「右腹血管要連住右手養手32日」。他稱,因右手筋和皮肉的傷勢,共入院四次,住院200日,做過18次手術,日後還需做手術,現時右手活動受限制,不能提起重物。
腳步浮浮須警上前攙扶
控方接着向陪審團展示趙於案發後兩個月的傷勢相片,包括顯示趙的左眼角至鼻和上下唇間、以及右手拇指近前腕和右尾指的刀傷。陪審團手上的證物相簿,包括攝有血迹斑斑的案發現場相片,以及事主遇襲後的傷勢相片。
就在此時,突然一名男陪審員舉手要求小休片刻,表示身體不適,惟他沒有表明甚麼原因「見暈」。只見他離開座位準備返回休息室時,踏出兩步即「腳步浮浮」,坐在主控後方的警方人員見狀,即上前攙扶他。
案件編號:HCCC2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