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陷阱 - 高慧然

歧視陷阱 - 高慧然

平機會主席周一嶽表示,將在今年第三季檢討是否修訂《種族歧視條例》,保障在港內地人免受歧視。周表示平機會正構思在歧視內容中加入「個人的來源地」及「入境年份」等字眼。
如果提及一個人的來源地都可能構成歧視的話,那麼生活在香港,真的要步步為營了。成年人在社會生存,多數了解一些言詞禁忌,比如不問別人的年齡、收入、體重、三圍數字。問了,別人不一定回答,而且會在心中暗暗責怪問的人沒有禮貌,不懂人情世故,卻斷斷不至於告人歧視。
當「個人的來源地」及「入境年份」等字眼被加入《種族歧視條例》中,不懂人情世故就可能招致官非。比如我們看到一個女人皮膚細膩白滑,由衷讚嘆:「皮膚真好啊!只有蘇杭人才有這樣得天獨厚的好皮膚,請問你是杭州人嗎?」又或者稱讚一個人積極融入本地文化的時候說:「聽說你來到此地只有短短幾年時間,沒想到廣東話說得這麼好。」都有可能構成歧視。
延伸出去,公司請人有沒有權利更多地了解求職者背景呢?會不會構成歧視?當提及「一個人的來源地」都成為歧視,則提及「一個人的居住地」也不能擺脫歧視嫌疑,因為你住甚麼地方直接反映你的經濟能力,好了,去銀行開戶填地址是歧視,去購物送貨填地址也是歧視,甚至去女朋友家吃飯問地址也是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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