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存57條遊行攝錄片段

警存57條遊行攝錄片段

【本報訊】警方近年開始攝錄大型遊行集會情況,一般在攝錄活動日起計31日後銷毀,但警方資料顯示,去年錄影了225條片段,當中四分一共57條片保存至今,作證物或調查之用。民陣成員質疑保留片段或有政治目的秋後算賬,促警方交代。

被質疑有政治目的

警務處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透露2011年、12年及13年,警隊在公眾活動錄影的片段,分別有273條、234條及225條,每年涉及百多次公眾活動,其中去年有57條片段保存至今,12及11年則分別有1條及15條片仍保存。
民陣成員、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幹事孔令瑜指,過去一年遊行人士被檢控數字減少,質疑警方保留大批攝錄片段有政治目的,「攝錄目的係想監控社運人士,希望兇佢哋。」她說,除了大型示威,近年連少數族裔及同志發起的小型遊行,警方也派員攝錄,浪費公帑,「政府咁做,係唔信任市民。」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指,警隊有需要時會對個別公眾活動進行錄影,如攝錄群眾遊行的整體動向,用作內部檢討及策略評估,警隊會確保攝影紀錄獲安全保管、妥善處理及適時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