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書畫家,尤其是名家大腕明明是自己的作品,字是自己寫的,畫是自己畫的,若干年後卻不承認是己之真作,死活不認賬,實為不管他人死活,書畫持有人往往糜費巨資所得。港台和海外書畫家的職業操守如何我不了解,或許根本沒有專職的書畫家。
我和內地老、中、青、少四代書畫家交往三十年,少年一代還來不及幹這事,暫且無人肯出資買他們的書畫,沒得機會。前三代人幹過的大有人在,中青兩代是跟名滿天下的老一輩學得壞門兒。為何敢於如此混淆黑白,「顛倒眾生」,公平而論不能全怪書畫家,書畫家這麼做不全然是裝傻充楞,亦不全然利益驅使甘做射利小人,否認己之真作,不出八種情況,至少前四種情有可原,不必過分苛責。
一,書畫家因老病喪失判斷力。健康時也未做過鑒定。
二,確實未能鑒定出確實是屬於自己的作品,娘不認孩是有可能的,如自幼暌離,有似「兒童相見不相識」。作品創造年代久遠,未識得筆法風格已然全變的舊作。
三,作品是真迹無疑,作者本人故意稱贗,實因持有人當時以不正當手段所獲,如偷、騙、巧取(包括以小換大)豪奪(以權勢凌逼)。
四,雖是當年書畫家友情饋贈或受者主動索要,書畫家當時尚屬沒沒無聞或是小名頭,所處年代書畫也不值錢,得者了不當意,嗣後漫擲閑拋,不尊不重不肯裝裱。待書畫家時來運轉,潤格甚昂時,這廝們找上門來,厚顏提出題跋等可益增其值的種種無理要求,且一如既往地「空手套白狼,唾沫粘家雀」。
書畫家因自身道德修養缺失,心胸狹窄,說謊騙人,總結有四條,犯第四條之書畫家,世人務必使出「老鼠過街,人人喊打」之手段,且為今後書畫家戒。有涉第一、二、三條者,可酌情稍加寬宥。
一:舊作水平之低大不如今,若有霄壤之別,觀之頓生汗顏,慚愧之極,羞於認做己作。
二:作品遭俗手塗鴉胡題亂畫,此輩不僅藝術低劣、身份地位嚴重不對等,「拉大旗做虎皮」,至有「李代桃僵」者,欲增畫值,以己之補筆而不落己之名款。
三:關係交惡以至絕交,書畫家無一絲一毫過錯,全為對方惡行所致。
四:書畫家須負全責,實難寬恕。見利忘義,欲壑難填,否認己之真作唯一目的:貪圖世間購書鬻畫者只從其本人手中購買,攘奪舊藏家之利。
綜上凡此八種,歡迎當代書畫家對號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