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湯又累高官一身蟻。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藉財政預算案質詢機會,進一步追查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外其他「貪」官。不少官員已接到政府指令,要填交宴請資料以便統籌答案,惟見到需呈報的資料細節,均感到十分驚訝,因為將每個飯局的應邀人名字包括記者都要曝光。
財政預算案發表後,立法會議員可就政府開支問題提出書面質詢。議員何秀蘭對貪湯事件窮追猛打,追問政府各部門,包括廉署等政府官員,曾接待甚麼人及機構?花費多少?何時?以及在私人食肆抑或其他地方?
多個部門已先後接到指令,所有曾以政府公帑宴請他人的官員,一律都要呈報資料。政府酬酢一向有規定,由部門自己指定那些職級官員可用公帑作公務酬酢,例如首長級官員因為需要對外聯繫,都會獲准。司局長當然有需要,局長新聞秘書也可以,但一般總新聞主任則沒有這個權利。因此,需填報資料的都是高級官員。
連記者亦須填報
不少高官看到要填報的資料要求大感驚訝,因為每一次用公帑的酬酢都要如實填報,包括與那一間機構、出席者姓名等。官員擔心自己與哪些人士飯局,對方未必想曝光,尤其是記者,不會想讓別人知道自己曾向那些人索料;高官也擔心會被誤會是放料人。
有高官則表明,向第三者披露自己與甚麼人飯局,那是太不尊重他人,故堅決不會填報,也不會要求下屬填報,但會填報次數、花費等。亦有高官決定日後再與他人飯局,寧願自掏腰包,不用公帑,那便毋須呈報。
呂焯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