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一宗無牌駕駛巴士新聞,多家傳媒作大篇幅報道,個別更報道車主運用幾部退役巴士作「搵錢大計」。筆者對報道作多番思考,認為不過是一宗無牌駕駛被捕案件,只不過涉及的車輛是巴士而不是私家車;但翻查過往有關無牌駕駛私家車的報道,大多只是以細小篇幅報道案發地點,最多加上司機的一點背景(例如是駕駛罪行的「積犯」)作罷。
但如果涉事是巴士,報道重點落在「巴士迷」三個字,有兩家傳媒更用上「狂迷」這負面詞彙,可在抹黑巴士愛好者?一般市民或會認為巴士是龐然大物,或是「點知個細路會揸架巴士出街做乜」,所以該大肆報道以起警戒作用。但是,市民在過往參觀一些巴士展覽,例如今年年初在歷史博物館展出兩部古董巴士,都感到非常興奮。為何這些私人保育香港交通歷史文化的事,就要以另一種態度看待?
今次的事件,反映着保育香港交通歷史文化充斥重重障礙,保留退役巴士彷彿就只能鬼祟偷摸。可有一些方向能使這些保育本港交通歷史的人士,能光明正大的將其愛車與人分享?甚至是如今次事件主角將退役巴士變成另一個生財工具,可會是保育香港交通歷史文化的契機?
早在2011年6月,爭取保留尖沙嘴碼頭巴士總站運動進行期間,筆者與「尖碼之聲」內各成員乘着政府提出露天廣場修訂方案中計劃擺放古董巴士以彰顯交通歷史文化特色,建議政府籌建交通博物館。當時並指出「參考倫敦交通博物館在2008-09年度有接近三十萬進場人次、逾一百五十萬英鎊收益;香港有近百部不同年代的古董巴士被保留,絕對有理由相信會是一個有作為而且有相當收益」。只是事隔三年多,政府僅在東九龍發展計劃有簡略提過有關概念、和與九巴合作有關該公司80周年的歷史展覽之外,完全沒有任何動靜。
要是交通博物館成功籌建,不但使絕大多數目前擺放於新界荒野的古董巴士有一個更完善的存放場地,而且可成為一個古董巴士的管理平台,規範車主們駕駛巴士的安排,以避免再有這類新聞的出現;更能使這些巴士光明正大與市民和遊客分享,達至真正的與民同樂。或是參考倫敦的做法,同時成為一個交通安全教育的場所。
至於報道提到出租作私影賺取金錢問題,我得提到過去有電影公司、廣告製作公司透過筆者欲聯絡車主想租用巴士作拍攝之用,惜近年政府和巴士公司對他們「虎視眈眈」而只好婉拒。但若成事,拍攝效果更臻完美;出租的收益可以為博物館帶來利潤,更會是為復修和保養巴士提供資金來源,形成多贏的局面。
現時的關鍵在於法例和巴士公司處理退役車輛的限制。但以我所知,這一切都是源於過去有購入退役巴士的人士,做過一些不太恰當的事而致。可是,私家車或客貨車的車主向運輸署遞交了《取消車輛登記通知書》(TD.184表格)之後,日後還是可以安排驗車然後重新登記行走,政府大可擴展至巴士。
而且,一部俗稱「白水箱」於1949年出廠的巴士,1968年退役除牌後,城巴創辦人李日新先生斥資復修,在1975年重新登記並續牌至今,就是一個案例。政府只想着「禁制」而不循教育、倡導政策處理,根本於事無補。
至於目前絕大部份古董巴士為私人以真金白銀買入和復修所衍生的產權問題,也是需要面對和處理的。位於蘇格蘭Scottish Vintage Bus Museum所存放的巴士和古董車輛,大部份為私人擁有的,館方與車主有特定協議,這可以給香港一個參考。交通博物館絕對是一個促進旅遊業發展的契機,政府該再沒有藉口推搪吧!
林鴻達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