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家誠已向高院提出上訴

楊家誠已向高院提出上訴

【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洗黑錢7.2億元,本月初被判監6年,他本周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李定國昨稱,暫未知楊是否同時對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區域法院下周四進行充公楊涉案資產的聆訊,將不受上訴申請影響。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機構網頁仍未列出楊家誠(54歲)上訴案的審期。一般而言,區域法院刑事案的被告若不服判決,可在定罪或判刑起計28日內提出上訴。楊於本月3日被定罪,本月7日被判囚。
楊被裁定五項洗黑錢罪成,控罪指他由2001年至2007年間,五個銀行戶口洗黑錢7.2億元。法官游德康判刑時,多番斥楊家誠作供態度迴避和「講大話」,令法庭對涉案洗黑錢活動所知有限。楊自辯時強調自己做髮型師出身,靠投資股票和物業致富。
案件編號:CACC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