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以為被指偷電 前港隊單車手 開水喉襲警

誤以為被指偷電 
前港隊單車手 開水喉襲警

【本報訊】前港隊單車選手在元朗村屋寓所午睡時,遭到場調查偷電案的警員吵醒,他與警員交涉期間突情緒激動,兩度用胸部頂撞警員,又開水喉射向警員驅趕。他昨天在法庭認罪後向警員道歉,求情時透露曾在英國當陸軍,獲上級讚賞表現屬「模範」,當日只是一時衝動下犯案。
記者:樊素心

案發在今年2月19日下午,一名警員奉命到沙埔村一幢村屋調查懷疑偷電案。
警員調查期間,被告黃毅程(35歲)突然步出寓所,先大叫要求警員離開,其後激動地講粗口,兩度用胸部頂撞警員胸口,更向警員射水,警員立即要求增援。被告隨後被捕,警誡下他向警員稱:「你要拉就拉。」

前港隊單車手黃毅程(中)獲准保釋候懲。資料圖片

曾於英國當兵

被告昨天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警罪。辯方指出,被告於英國完成中學課程後從軍,曾於肯亞、北愛爾蘭和英國服役,2000年回港加入香港單車代表隊,直至2007年退役。
他曾代表香港在世界場地錦標賽及環南中國海國際單車賽,奪得亞軍。律師並呈上英國軍官的嘉許狀,指出被告獲長官稱讚「有禮、盡責」,律師指被告犯案與過往品格不符。
被告現為單車教練,月入約三萬,有一項交通案底。
辯方解釋被告每天早上7時於屯門教授單車班,下午返回八鄉寓所午睡片刻,準備稍後再授課。

午睡遭警吵醒

案發當天他於寓所午睡時遭到場警員吵醒,他因誤以為遭警察指控偷電,情緒失控下才襲警。辯方補充指,警員經調查後證實被告與偷電案無關。
暫委裁判官譚健業明言,被告的襲警行為不為法庭和社會認同,執行職務的警員理應受到保護。
惟考慮其背景及過往曾代表香港出賽,裁判官接納他因一時失控犯案,並認為本案已令他蒙上污點,決定先為他提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將案件押後至4月10日判刑,其間准被告保釋。
案件編號:TMCC6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