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2013年鄉郊代表選舉法例(修訂)條例草案》,將現時的村代表選舉條例擴大;在2015年後,長洲及坪洲的街坊代表選舉也將納入規管。民主黨何俊仁指條例通過後,兩個地方的選舉沿用全票制,質疑勢力龐大的候選人若聯選可壟斷議席、不利多元參選,提出修正案,規定選民最多只可投票選出相當於議席數目的三分之一候選人。修正案終在分組點票下被否決。
多名建制派議員發言指,長洲、坪洲的街坊代表選舉一直用全票制,不應貿然改變現行制度。何俊仁則指,兩個地方的街坊代表可以選人進入鄉議局,鄉議局可循功能組別晉身立法會以至區議會的當然議員,有憲制後果,何質疑他們既是現有選舉模式下的得益者,自然不會反對。立法會最終三讀通過上述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