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華爾街日報》有篇專題報道,講對沖基金經理怎樣搖身一變成為網上廣告位的炒家。
曾幾何時,消費者是被灌輸訊息,資訊的決定權,也就是所謂的話語權,在新聞工作者手上。做生意的要繞過記者和編輯向消費者傳遞資訊,就惟有靠廣告。可是,當消費者不再是被動地接收,而是主動地去尋找資訊,廣告和傳媒的共生現象出現了微妙的變化。承載廣告的,不再是媒體,而是平台如facebook,又或者工具像Google。
傳媒的存在危機,相對廣告業更大。話雖如此,網上的資訊,不少仍然源於新聞機構。至於廣告業,一樣要在遊戲規則裏摸索發展的方向。從前,廣告買位的所謂科學統計分析,離不開消費者的年齡性別收入學歷,當中其實只是以數字包裝的主觀願望。可是在網上,廣告有沒有成效,會越來越多更精細的大數據可供分析。這個年代的廣告創意,不再是鬱鬱不得志的電影導演的第二事業,借客戶的預算去完成自己的願望的日子一去不返。今天的王道是結合了工程思維,以實驗方法去微調策略的growth hacking。
有數字,也可以即時的交易,就有炒賣空間。網上廣告位置價值,隨着即時供求的轉變而可以有很大變化;有些突發事件,可以令網上平台流量忽然以幾何級數暴增,換言之,網上廣告位置的供應也因此多了。另一邊廂,廣告客戶的需求,也可以因為時地人有不同的價值。將一供一求的兩條數式,代入即時產生的變數,當中應該可以找到不少價值套戥的機會。
網上廣告位炒家對新聞媒體和廣告客戶都是好事,新聞媒體要在網站和Apps挑戰平台的新霸權,唯一方法就是一次過以批發模式,讓炒家去做廣告位的包銷。這筆收入雖然比不上舊時豐厚的利潤,但至少仍然足以支撐新聞工作者去履行他們神聖偉大的任務;對廣告客戶,彈性的收費是拉上補下,讓能者多付。這一浪creative destruction有人見到機會,但也有人留戀往昔,重點是轉變之下,怎樣才是生存之道。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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