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言】
屋宇署對「先斬後奏」式的違規建築如村屋,多只是發出清拆令要求業主在限期前還原,遂令業主可藉「拆完後再偷偷建回」的手段,迴避檢控,測量師指此執法漏洞有待改善及堵塞,促當局加強執法力度,如考慮封閉違規地盤。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認為,未經當局批准偷步興建的建築物,會令人懷疑其結構是否安全,根本不應讓人入住。
據香港法律,正常物業原必須獲得地政處及屋宇署發出「滿意紙」(確認業權合法)及「入伙紙」(可安全住人)才可出售買賣,但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副主席龔瑞麟指,不少村屋即使沒有滿意紙但也可出租,當中存在法律灰色地帶。龔氏特別點出,在斜坡上建屋,一般須向屋宇署入則以確保安全,若有業主沒入圖則便偷步建村屋,他擔心可能未必符法例安全要求,對租客有一定風險。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