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校傳道人涉性侵兩男生

駐校傳道人涉性侵兩男生

【本報訊】一名教會駐中學傳道人涉在學校辦公室、更衣室及自己住所等地方,跟兩名12歲男生談及勃起和射精等性話題,又多次一起淋浴,兼以檢查性器官和幫忙清潔包皮污垢作藉口,九度性侵犯兩人。傳道人昨否認九項非禮罪受審,其中一名男生在盤問時承認,是他要求傳道人幫忙反起包皮,傳道人觸碰陽具時並非「色迷迷」。

法官禁報被告住址

控方指,男童X及Y為中一學生,參加學校團契而認識被告黃偉明(48歲)。去年6月至8月,被告多次跟X及Y全裸淋浴,曾觸碰二人陽具。被告曾帶X到醫院做割包皮手術,手術後幾乎每天到X的寓所替X檢查陽具,其中一次磨擦X的陽具至勃起。
Y於警方錄影會面指,去年6月偕X到被告辦公室,問被告「乜係包皮過長」。被告先畫圖解釋,二人不明白,遂先後掏出陽具,被告則以原子筆指着他們的陽具解釋,但沒觸碰。數天後,二人打籃球後叫被告一同淋浴,其間被告嘗試幫Y反起包皮。
Y被辯問時承認跟X因學業及操行問題,包括曾「搞女同學」,故獲轉介予被告指導。
辯方昨向法庭申請禁止報道被告地址,稱被告家中有小孩,擔心會影響家人。雖然控罪書上提及的其中一個案發地點,正是被告住所,但法官林偉權考慮後批准,下令禁止傳媒及公眾對外發放有關資料。對於法庭頒令,律師會副會長熊運信認為,法庭提醒傳媒報道地址時要小心處理,其實已足夠。
案件編號:DCCC10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