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表現】
SONY作為舉世知名的電子科技龍頭企業,偏偏電子產品成為SONY的死穴甚至黑洞,佔公司收入近八成,卻是蝕錢的根源。而集團最賺錢的反而是人壽保險業務,以及電影和音樂等娛樂收入。
SONY涉足風馬牛不相及的金融保險業務,主要源於上世紀50年代。集團聯合創辦人盛田昭夫到美國推銷傾生意時路經芝加哥,對當地保險商保德信(Pramerica)金融的摩天大廈感到驚訝,於是他下定決心SONY亦要建立自己的金融分部,想不到近年竟成為索尼的保命丹。
拒放棄本業 堅持大包圍
正因如此,近年不斷有投資者及券商向索尼進諫,認為索尼應該放棄電子產品本業,只賣保險或專注做電影和音樂。又有人認為索尼應分拆賺錢的業務,將收入用作刺激電子產品業務。不過,SONY暫時仍堅持業務大包圍,僅決定分拆電視及出售個人電腦業務。
SONY王國版圖劃分為八項業務,招牌產品如電視機、智能手機及半導體等科技產品,在上一個財政季度(截至去年年底止第三季)仍出現營業虧損。反之,期內金融服務營業溢利高達1,330億日圓,貢獻集團總營業溢利超過一半;而去年總營業利潤中,有63%是來自保險業務,其中,人壽保險在過去十年更是索尼最大的盈利來源。而音樂、影像產品及電影分部,期內亦有超過100億至400億日圓營業溢利,均遠勝消費電子產品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