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筆思議】前世作孽,今生寫字:為甚麼上班不可以穿短褲 - 陸以心

【七筆思議】
前世作孽,今生寫字:為甚麼上班不可以穿短褲 - 陸以心

我在大學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一家法國小家電公司工作。每星期起碼有兩至三次,到中國內地的工廠開會及視察。猶記得那時的上司叮囑我,無論工廠的環境有多爛,天氣有多熱,我們都要穿正裝,即是長褲、裙子與西裝外套。當我看到工廠所有人都是身穿人字拖與短褲,我真心不明白為何我們要成為異類。那時候上司告訴我,因為我們並不是代表自己,而是代表公司跟客戶溝通,我們穿甚麼,直接影響別人對公司的印象,同時影響工作效率。正裝當然不舒服,但是只要你明白穿套裝所帶來的壓場感與公信力,你就會明白為何要堅持。
多年過去了,我亦在不少行業與公司工作過,然而這規條一直跟隨着我。直至加入電影圈,在拍攝現場如果不穿得輕便,實在無法工作,我才破例爛身爛勢。不過只要在辦公室的日子,短褲裝束還是不會出現的。可是這種不成文規矩,在年輕一代中,早就蕩然無存。我曾經為了公司一個小女生穿熱褲上班,苦口婆心的說了她一小時。坦白說,要是她擁有43吋白滑長腿與緊俏臀部,我也就隻眼開隻眼閉的算了。問題是她穿上牛仔熱褲後,露出的卻是下垂屁股及橙皮大腿,這我可沒有辦法忍受了。我可不想客人在看到她之後,認為公司的品味到此為止啊!

職場致命傷

至於在同一部門上班的年輕同事們,她們在上班初期,偶爾還是會穿短褲示人。後來因為我一副惡毒奶奶表情,每次都盯着她們的大腿直搖頭。小女生們為了保住工作,又不想完全放棄打扮的自由,於是就在各式短褲之下,套上各式leggings、絲襪、及膝長靴,甚至是襪套,務求在兩者之間取得平衡。後來有一個女生因為發胖了,於是主動棄權再穿短褲;另一個則會挑公司有人來開會的日子,正正經經穿長褲,其餘日子繼續短打上陣。
很多人認為在創意行業工作,就可以大條道理奇裝異服,所以穿短褲相對來說,應該沒甚麼大不了。但是dress code這回事,根本冇行業之分。就正如大家去面試,一定不會穿沙灘褲踢人字拖的道理一樣。要令小朋友們明白,短褲不能在辦公室出現的原因,難度比得上講解恐龍為甚麼會在地球絕種。尤其是大部份小朋友,都在父母親戚的寵溺下長大,你跟他們說「不」,他們的本能反應就是拒絕聽「不」,或是「不可以不」,他們甚至連原因都不要知道呢。
我到底要怎麼告訴大家,一條短褲絕對可以摧毀仕途呢?有條件穿短褲的女生,本來就不多;要是你明知(OK,應該不知道的比較多)自己穿得不好看,還執意要穿短褲示眾,其他人就會忍不住懷疑閣下的判斷力與品味、甚至是你的工作表現啊!強迫別人接受你的短處,才是職場上的致命傷。

【前世作孽,今生寫字】
撰文:陸以心

《春嬌與志明》編劇,精神與肉體長期處於越吃越餓狀態。

本欄逢周二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