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變小組隨時出動

應變小組隨時出動

【第二梯隊】
由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招募及訓練的「科技罪案初步應變小組」,是警方打擊科技罪案的第二梯隊。小組於2001年成立,共有120名成員,小組成員平日駐守警隊不同單位,一旦有科技罪案,他們就要隨時奉召到場取證。
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劉嘉豪表示,要成為應變小組成員需有良好工作紀錄、豐富的電腦科技知識、自律及團隊合作能力。他們需接受為期5日的密集式電腦鑑證訓練及考試及格,並需通過每兩年的複修訓練及考試,「如果表現突出,會獲推薦修讀相關的電腦法理鑑證課程,甚至拔尖,邀請加入科技罪案組」。

上網搜煽動自殺證據

於2007年成為應變小組成員的警署警長鐘顯良對電腦有興趣,已考取電腦法理鑑證證書課程的他稱,最難忘的案件是上屆世界盃開幕賽,他奉召到一個涉嫌收受非法外圍賭波的現場取證,「嗰度有幾部電腦,我要判斷邊部電腦收緊賭注,以便優先取證,防止證據受破壞」。
2009年加入應變小組的警長郭麗美指出,除非法賭博、兒童色情案及網上罪行外,應變小組成員亦需處理其他案件,「我試過處理一宗自殺案,因為自殺嘅20歲少女部電腦有上過自殺討論區,我要調查少女有冇喺討論區被人煽動自殺,結果發現有唔少人教佢點自殺,我就將呢啲資料交俾呢單案嘅調查小隊跟進」。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