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律師在過境巴士與乘客爭執,涉襲擊男乘客一案,大律師昨天出庭辯稱,當時有乘客要求坐在他身旁窗口位,但該乘客的不禮貌表現令他反感,他才故意刁難對方,否認曾經打人。大律師指遭警方拘捕後,他按規定出示輔警高級督察委任證,以便警方通知輔警上級。案件下周五裁決。
被告陳柏年(43歲)稱,去年10月11日晚於過境巴士上被一名男子拍醒,男子以英語要求坐到陳身旁窗口位,但態度不禮貌,陳因反感下以英語大聲回應座位有人坐,男子反問陳是否有兩張飛,要求陳出示車票。
前同袍讚工作有熱誠
陳續指他要求補票不成功,男子、事主李偉成和乘客夏瀚偉相繼加入跟他激烈爭辯,事主刻意貼近陳的臉龐揈手,擊中陳的左眼袋位置,陳遂報警,事主在男子的教唆下報警稱被打。
陳稱冷靜過後,向事主自認反應過大,可以道歉,但事主須為打他而道歉,陳警告事主夾口供妨礙司法公正是十分嚴重的事。陳的輔警前同袍谷士豹補充,陳沒有暴力傾向,讚揚陳對輔警工作有熱誠,即使身在海外,仍自費買機票返港當更。
案件編號:KTCC66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