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域集團(現稱志道國際)前主席葉劍波在2003年至2006年間,串謀胞妹和海域高層等,透過虛構交易詐騙海域旗下公司1.8億元。葉氏兄妹後來分別被判囚七年及六年,早前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但遭駁回。終院昨天於書面判詞中指,原審區域法院法官鮑理賢的裁決理由書長達465頁,重複引述證人所有證供,終院不鼓勵這種做法。
終院認為,裁決理由書應指出案件重點,而非紀錄證據及陳詞。另外,本案有充足證據將葉劍波及葉蘊鋒兩兄妹定罪,加上上訴不涉及重大及具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故駁回上訴許可申請。
案件編號:FAMC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