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涉姦案】
【本報訊】大嶼山的士司機涉強姦外國留學畢業生案,被告昨天出庭自辯。他稱與事主相識數個月後,是事主建議在沙灘上做愛,但遭他拒絕,兩人才轉地方回家,第一次發生關係。直至案發當天,因事主稱嘴和臉感到痛楚,要他「錫返」,然後事主續以挑逗語氣說「全身都痛」,還坐在床上,二人最後在同意下性交。
控方案情指,被告陳鎮昇(25歲)在2012年6月認識事主X(27歲),至9月開始性關係。
反建議回家性交
被告昨天稱,9月其中一晚,二人在貝澳沙灘擁吻,X提議在沙灘做愛,但被告不同意,反建議回家性交,被告否認X當晚有提及她在外國的男朋友。自此,二人平均每星期性交兩至三次,地點都是在二人家中。
陳鎮昇稱,在12月初,X到外國見男朋友後返港,約他食晚飯,並表示已與外國的男友分手,問他可否與她一起。其間X關心他的前途,建議他不要當的士司機,應重操故業做健身教練。
直至12月28日、案發日前夕,二人看完蕭敬騰的演唱會後,返回被告位於貝澳的住所。惟回到家中後,被告因不舒服而發脾氣,二人起爭執,其間X意外跌倒。X不滿被告曾喝罵她,撒嬌表示要被告「錫返」,二人最後做愛,X亦吻被告下體。
案件編號:HCCC2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