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前主席或失擔保金

博愛前主席或失擔保金

【本報訊】涉嫌洗黑錢100億元的雙程證女子趙丹娜,去年底成功以現金3,000萬元及兩人事擔保共1,000萬元保釋外出,惟她本年初潛逃,其中一名擔保人是博愛醫院前主席蕭炎坤(圖)。蕭昨天到荃灣裁判法院應訊,裁判官指保釋金數額大,建議他聘請律師協助,以向法庭陳述應否全數充公他擔保的500萬元保釋金。

被告潛逃 或充公500萬

裁判官向蕭解釋,他在知情下提供現金100萬元及自簽400萬元作擔保,身為擔保人有責任確保被告依期歸柙,但被告違反保釋條件,故法庭有權全數充公擔保人的保釋金。惟答辯人可書面或出庭作供,交代他有盡力履行擔保人的責任,讓法庭作決定。蕭回應會考慮聘請律師。案件押後至下月7日,與同案另一名擔保人一併處理保釋金事宜。
蕭在庭外稱,他認識女被告及其夫張永安,張在深圳從事貿易,但張不知妻子替朋友來港開空殼公司和戶口。另一名擔保人趙端誠(譯音)是被告的堂叔,他與趙有生意來往。趙與張找他當擔保人,他本着幫助同鄉便答允。惟被告失蹤,他多次託人尋找她,惜不果。他稱即將退休,非常擔心該筆保釋金會被充公。
案件編號:TWCC12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