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監管機構對互聯網金融投下了第一枚重磅炸彈。與上次針對P2P網貸劃出原則底線的指導意見不同,這一次更接近「動真格」的行動。一如去年中移動vs微信收費時間一樣,面對突然殺出程咬金,市場熱辯科網故事是否散水,網上各種輿論勢力伴隨陰謀論烽煙四起。眼下這個timing也真是有點奇怪,這邊廂阿里騰訊晉身首10家合資格組辦銀行試點民企的消息剛出,那邊廂人行就開始當頭棒喝?是贈興阿里巴巴遠走紐約IPO嗎?可見雙馬事前應該不知道網絡信用卡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咁今次究竟衰乜?是否真如中金報告所講因為動了銀聯的「奶酪」?還是因為國有銀行聯手投訴餘額寶的事情終於有着落,人行趁二馬踩到監管紅線乘勢為傳統金融出招打壓?其實之前陸續有銀行業公會建議,監管機構把互聯網貨幣基金類的各類「寶寶」們列為普通存款管理——即是叫人以後只能給銀行普通存款的活期息!再來傳出三家大型國有銀行聯合拒絕接受來自餘額寶的協議大宗存款(順帶解釋,餘額寶等貨幣基金有大量的收益來自這種大額的協議存款,實情是只要金額大,銀行存款的利率就有得傾)。還有一種說法,是中央雖有意利用互聯網寡頭搞局既得利益集團的壟斷,但看他們野蠻生長的太嚇人,於是決定要來個下馬威,讓他們乖乖接受招安,因此已經留有餘地,杭州人行支付司這樣的部門出個意見稿而非正式通知,顯示事情還有充份變數。無怪乎所有互聯網金融的溝通部長,周末全部去了北京參與「協商」。
互聯網革命早得罪人多
其實互聯網革命一路走來,從來沒少得罪人,沒少「踹」了別人飯碗。馬太效應下的野蠻生長,其代價就是整個行業的改頭換面,原來的生態被徹底顛覆。從早期的大型消費耐用品渠道分銷商如國美,到零售百貨業翹楚如銀泰,甚至某些強勢的自有品牌如百麗,有哪一個接戰後不被逼得無奈要嘗試「觸網」救亡的?之後輪到中移動、國有基金、銀行的利潤被蠶食。華夏基金半年輸了第一位給天弘基金,老實說這些既得利益想方設法報復網企,我一點也不覺得出奇。像去年中移動要研究收費微信,或者銀行聯手抵制餘額寶存款等行為都可以理解。但監管機構從來沒有高調出招,這次事件比去年的中移動vs騰訊事件更矚目的原因,就因為出手的是代表公眾利益的人行。
寫稿時主要官方消息只有兩個,第一因安全理由,要求暫停線下掃瞄QR碼支付和任何網絡信用卡業務,第二是向多家金融機構連發網絡支付、手機支付相關的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草案擬收緊支付上限1,000大元,引入年度轉賬月度消費限額管制等(一年最多轉10,000元,月消費10,000元)。
順帶說明一下,QR掃碼支付,就是你去海底撈吃火鍋,完事後埋單侍應送上來有QR碼的iPad你用手機掃瞄一下自動從你的第三方支付上扣錢。本來以防洗錢風險、交易技術安全等理由質疑叫停無可厚非,畢竟支付創新事關金融安全,是高風險領域。金融創新下的衍生品缺乏監管迅速變成too-big-to-fail,可以產生大災難!
配額手段未免刻舟求劍
前車之鑑,本人絕對不贊成以產品創新光環為逃避監管辯護。關鍵是監管機構應該保持商業中立作出着眼於保障社會公眾利益的決定。如單純像很多金融機構或業內人員般,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理由,純粹因寶寶們掏空銀行存款架空金融機構大逆不道,那就很有問題。然而從目前聽到的種種quota限制,offline不准使用第三方支付的傳言來看,人行除非對移動支付的潛力認識非常有限,否則很難撇清護短嫌疑。
先不說用quota管制嚴重扼殺互聯網金融的前景,話明金融,難道永遠做小額、踢丙組?Offline不准用手機支付的話,O2O服務業革命更等於瘸了一條腿。人行要公眾付出這一切代價的理由何在?因為互聯網金融不好被央行監管?同意監管是重要,但quota管制方向有誤。其實叫那些網絡支付公司開通數據庫後台通道給監管機構,是否積極點?也可以要求設立大額披露審批機制來管理?過渡時期人行甚至以保證金撥備形式強逼企業加強自我監管。用配額這種刻舟求劍的手段來規管互聯網金融?除了削足就履以外,試問對社會發展有什麼好處?
很多人說互聯網金融都是不勞而獲的吸血鬼,央行拿他們來槍斃正合時。我同意前半句。但別忘了這些吸血鬼之所以快高長大,前提是因為傳統銀行體系內有太多脂肪敗血可供吸吮。換言之互聯網金融是在擠出銀行系統裏面,因政策保護而缺乏競爭運動產生的肥膏。餘額寶之所以能出現,是因為同樣是人民幣,放普通存款和放到協議存款裡利率可以相差很遠。P2P和互聯網貨幣基金只不過透過用戶數據化管理營銷,把小微企業、屌絲存戶的交易成本降到銀行的Coasean floor(提供服務的最低組織內化成本)以下,來令他們也能享受更優惠的條款。這是一種經濟效益升級,是技術進步驅動人們提高對符合經濟原則的訴求。面對這股創新力量,硬要以額度管制的舊思維去規管,是會損害社會競爭力的。
不諱言地說,中國的互聯網企業實力已經站在世界前沿。這些通過殘酷市場競爭勝出的巨頭,甚至比很多國企來的有競爭力和擁有民眾基礎。如果硬要以「為了防止洗錢,只准發行100元鈔票」的自欺欺人邏輯來限制互聯網支付發展的話,恐怕只會加速啟蒙民間反思,用二十世紀官僚行政決議那一套來管理網絡時代是何等落後過時的概念。
無謂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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