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通過將膠袋徵費擴大至整個零售業。明年4月起,市民在所有店舖購物時如欲索取膠袋,都需繳付費用每個五毫,只有未經包裝的食物及飲品可豁免。零售商收取膠袋費後則毋須再如現時般上繳政府。議員擔心,膠袋徵費定義含糊,實施時或會出現混亂,奸商亦可乘機變相加價。
膠袋徵費由2009年起在大型超市、便利店及化妝品店實施,逾3,500間店舖受影響。
調查證實,其後徵費商店的膠袋棄置量大幅下降。為進一步減少送往堆填區的膠袋數量,立法會昨通過法例,將膠袋徵費擴大至整個零售業,全港10萬餘間零售店舖將收取膠袋費用,由明年4月1日起實施。
毋須上繳政府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在立法會表示,未經包裝的食物、飲品、藥品及冷凍食物與飲品都可獲豁免徵費。為減省零售業成本,商戶毋須再向政府申報派發膠袋數量及將收費上繳政府,可自行保留。當局會派人巡查,違例免費派膠袋的商戶可被罰款2,000元。零售管理協會已承諾自願性調查零售業派發膠袋數量,再向政府匯報,另亦會鼓勵商戶將膠袋收費捐作環保及慈善用途。
部份議員擔心豁免收費的定義含糊,加上食品種類繁多,實施徵費時或會引起混亂及爭拗,建議政府在未來一年過渡期內,必須加強宣傳,釐清灰色地帶,以免商戶誤墮法網。
有議員亦不滿新例完全依賴零售商自行收費,憂難以監管,部份商戶或為搶生意而免費派膠袋,奸商又或藉膠袋包裝貨品變相加價,就算顧客不要膠袋也不能獲退款。
港九藥房總商會理事長劉愛國表示,每個膠袋只收五毫,商戶並不會因此而多賺。目前他們使用的膠袋印有店舖名稱,每個成本都要約六毫。
他估計實施收費初期難免有爭拗,「有啲顧客要面子,會覺得幫襯你幾百蚊,仲收我五毫子?」希望政府多宣傳膠袋徵費的環保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