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士.凱門(James Kelman)的這本書看過了,寫得真好,展現了蘇格蘭低下草民的生活。主角山美是個失業遊民,依賴救濟金生活,終日無所事事,成為酒鬼。他結過婚,有子,但妻與子都離他而去。他如今住在女友家中,最近和女友吵架,因為他和朋友合夥以偷竊為生,又整日泡在酒吧裏。小說寫的是這麼一個人,只寫他一個星期的遭遇、他的記憶。小說得了當年的布克獎。我們知道,得獎要看評審員,不同的評審員,可能有不同的結果。但遊戲自有遊戲的規則;評審員還是要尊重的。
布克獎是英國的大獎,很受注目,對書的銷售大有幫助,這書得獎(1994年),出版社應該最高興,以為掘了個小金礦。哪知這本《怎麼這麼晚,這麼晚》(How Late It Was, How Late)卻成為布克獎有史以來最滯銷的得獎書。評審的意見,多少可以找到原因。其中有評審員反對,理由是書中對白粗言穢語太多,認為難登大雅。更有人仔細計算,全書共有四千個F什麼什麼,每篇兩三個,不堪入目。不過反對的應該不是眾數。有人反駁,這要看是否配合內容,格拉斯哥街頭的草根,難道會說英女王的英語?是的,如果在英國宮廷裏裝上偷聽器,一定不會句句優雅。但問題是,買書的大多是中產,有閒,有餘錢,而不是在社會下層掙扎的小人物。
還是說說山美的遭遇吧。星期日的早晨,他發現自己躺在馬路邊的溝渠,身上的衣服、鞋子都不是原來自己的,他不知道為什麼會如此。他見到一群人,以為是遊客,卻是警察。他想向他們討些錢乘車回家,結果上了警車,被送入監獄。在獄中終於清醒過來,卻全身傷痛,更糟糕的,他竟然看不見東西。警方釋放了他。他設法追憶早兩天發生的事情。星期五晚上和朋友喝醉,星期六呢,一片空白。一個你成長的城市也可以忽然失去家的感覺,何況是一個人失去的記憶,他連自己也陌生起來。不久他又被警方抓去,查來查去,又把他放了。山美現在是個盲人,女友卻失蹤了。他不得不重新學習生活,更難過的生活。他到醫院去看病,卻並沒有得到治療。他仍靠失業救濟金維生,可他的心並沒有盲,知道行動自由,其實受到嚴密的監視。但他的確看不見前途,可以走的只有兩條路:一是挨着日子等死,二是逃離。
但可以逃到哪裏呢?山美的困境,就是蘇格蘭、愛爾蘭下層人物的困境。當代英倫三島新人輩出,尤其蘇、愛兩地,當他們為被蔑視的人物發聲,就不可能是知識分子那種婉轉精緻的語言,內容也不會是維多利亞式的悲喜劇。這小說深入山美的思想,讓他自言自語:申訴、哀嘆、回憶,那是一種被遺棄的聲音。作者又同時轉換不同的視角,顯示敍事的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