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經歷喪夫之痛、兒子是教授的68歲婦人,本月初到酒樓飲早茶時,取笑同枱八旬婆婆茶客進食其他茶客吃剩的食物而起爭執,婦人卻不堪婆婆反擊說「等天收你」,觸及喪夫之痛,憤而用茶壺掟傷婆婆,令她頭破血流須入院縫五針。婦人昨天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傷人罪,被判罰款5,000元及賠償婆婆5,000元。
記者:蔡少玲
代表被告麥惜粧的大律師陳淑莊求情稱,被告與姓羅事主習慣到同一酒樓飲早茶,她們雖曾談過安葬地方及靈位的問題,但並不相熟。
嘲事主吃剩食反被罵
案發在本月1日早上8時,被告與事主在長沙灣青山道天悅廣場嘉豪酒樓內同坐一枱飲早茶兼傾談。其間被告取笑事主吃其他茶客吃剩的食物,二人於是口角,被告突然抓起一個茶壺掟向事主臉部,令事主的鼻和前額受傷,送院縫了五針。個多小時後,被告到深水埗警署自首,警誡下被告稱在盛怒下本想向事主潑茶壺的水,卻意外將茶壺擊中事主的面。
辯方透露被告育有三子,均已年過40,各有家庭,長子是教授,次子從事幼兒服務,三子則於醫院工作,其中兩名兒子和多位親友昨天到庭支持被告。被告的丈夫去年過世,造成被告在精神上受創,失眠多時,又出現抑鬱,要靠安眠藥始能成眠。兩名牧師亦替被告寫求情信,指被告是虔誠基督徒,過去一直以身教養育兒子成才,照顧家庭極為細心。
辯方指案發日被告與事主爭吵期間,事主曾出言侮辱被告說:「等天收你!」被告有感說話觸及喪夫之痛,對她造成莫大傷害及刺激,「火遮眼」下才犯案。事發後,被告在酒樓職員催促下離開現場,但抵家後即往警署自首,她明白自己犯下大錯,十分後悔,亦知道事主傷勢不輕,願意賠償。
案件編號:KTCC13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