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近年步向窒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圖)昨在大學發表演講時,引用終審法院一則判決,強調言論自由、集會自由都是基本權利,也是民主社會的珍貴基礎,對促進社會穩定與持續發展,極其重要。
馬道立昨日在嶺南大學發表題為「尊重權利與尊重他人權利」的演講。他在講詞中特別指明,值得引用2005年終審法院就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就《公安條例》提出的司法覆核案中的判案書全段判詞,以講述言論自由與集會自由的重要性。判案書中指出,言論、集會自由都是民主社會重要基石,市民大眾可透過公開對話和討論排解紛爭,這都是民主社會的本質。
包容性是多元社會特點
判案書明確指出,香港是一個多元社會,出現不同矛盾和衝突十分普遍,即使少數意見的聲音可能令人不快、不受歡迎、令人反感甚至冒犯他人,但包容性正是多元社會的特點,這些少數意見也可透過言論自由、集會自由,有效表達。
馬道立又提及2012年的特首選舉,指候選人何俊仁在選舉七天後始提出選舉呈請,卻最終敗訴,馬指當時終審法院考慮到司法覆核最終的影響,結果同意七天的選舉呈請限期合理,是相信立法時已經考慮有關情況,認為七天限期比起其他司法管轄區的選舉中,並不是過份地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