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不稀罕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盜。」「去美國上市?阿里巴巴上面全是侵權老翻,看馬雲在美國要花多少錢在官司!」這些話,都有一陣酸味。
阿里巴巴上次上市,被炒到半天高,許多不問價追的人,至今仍然有一份怨氣。業餘投機者,就是有心障,認為在那裏跌到,就要在那裏站起來;之後阿里巴巴私有化,他們失去了復仇的機會,怨氣亦由此而生。從聲浪水平看來,當日損手於阿里巴巴的股民數目,原來甚為可觀。
2012年2月阿里巴巴母公司提出以招股價私有化退市,嚴格來講,作價沒有甚麼理性,只可以算是有個公道的交代。事實上,2012年2月9日停牌宣佈私有化前,阿里巴巴的股價只有$9.25;私有化的作價$13.5,顯然已經考慮到小股民的感受,但總不可能要阿里巴巴母公司以歷史高位來收買人心吧。
當日來香港上市,是阿里巴巴B2B業務,與今天股權重整後的阿里巴巴,是兩回事。當然,我們可以說馬雲此人拿不定主意,說變就變,更要交易所遷就他,讓他往後有更大的話事權,讓人感覺不可信。不過,你不信馬雲,不買他的股票就是,對嗎?
港交所失去這宗可能是有史以來最大的網絡公司上市生意,表面上好像捍衞了香港的尊嚴和原則,可是我想天真的多問一句,所謂的尊嚴和原則,具體上其實是甚麼?假如一股一權,有如一人一票般神聖不可侵犯,對不起,香港現行的上市規則當中,犯駁的地方可不少。
政客和官僚總想以好人的身份自居,自以為永遠都站在雞蛋的一方。大股東和管理層是高牆,小投資者是弱者,但換轉角度想,所謂的小投資者,人多勢眾,聚集起來的政治壓力也不易對付。
我不敢說將阿里巴巴趕走是香港股民失去了機會,但話說回頭,作為釐定遊戲規則和執法的官僚,也不會以股價上升空間來作審批標準吧。或者,在他們心底不敢說明白的一句是:「馬雲今次會否像上次般勞師動眾到頭一場空?」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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