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張德江(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佔中發起人 戴耀廷) - 戴耀廷

回應張德江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佔中發起人 戴耀廷) - 戴耀廷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最近就香港普選的問題,提出「一個立場」、「三個符合」的原則。「一個立場」是中央政府是堅定不移地支持香港根據《基本法》循序漸進地發展民主。這一點我不會質疑,但他還批評有些人企圖在法治軌道之外另起爐灶、另搞一套,其結果必然是阻礙香港民主發展進程,影響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的實現,甚至會搞亂香港。
張德江所批評的,可能我也得要對號入座,是指着「和平佔中」來說。我的回應是:「和平佔中」現在所作的,透過商討及民間全民投票去凝聚港人的民意得出一個能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特首選舉辦法,是完全符合香港現行法律所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並沒有違反任何現行法律。這建議也會按現行政改諮詢的程序交特區政府考慮。公民抗命的行動只是會在一切爭取真普選的努力都失敗後才會進行。
我也多次解釋,法治並不止於「有法必依」,更重要是「以法達義」,故佔領中環的公民抗命行動是完全符合「以法達義」的法治要求。最後公民抗命的行動會否導致香港出現混亂,現在沒有人能預料得到。其實,正正是不希望見到不可預見的混亂在香港出現,讓港人可以有一個能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特首的選舉辦法,就是最簡單的解決方法。
「三個符合」的第一個符合,是香港的特首普選制度要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張德江所講的實際情況,最重要的一點是,香港是直轄於中央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的現實,不能生搬硬套其他國家的普選模式。香港的普選制度不能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就這點,我的回應是:的而且確,在憲制上香港是直轄於中央的一個地方行政區,但那並不表示香港特區的特首按「一國兩制」這國策是不能由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產生的。只要我們回到「一國兩制」這國策的根源就可以看到從中國現行的憲制是不排除這點的。
「一國兩制」最先提出時,是先針對台灣和平統一的。一個很簡單的想像,假若現在台灣人民願意接受「一國兩制」,我實在難以想像,已進行了四次可符合國際標準的選舉辦法普選他們的總統,台灣人民怎可能接受由一個提名委員會去篩選出一些候選人給台灣人民去選擇的選舉安排呢?在把「一國兩制」引伸至台灣時,必然要容納得到真正的普選制度,這在中國憲法的憲制安排上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
既然「一國兩制」在引伸至台灣時可容得下真普選,為何引伸至香港就不可以呢?說香港引入真正的普選制度,就有可能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就更加難以成立了。
張德江還指出,香港是一個資本主義社會,故在設計特首的選舉辦法時要引入均衡參與的原則,讓各個界別的階層在政治上都能夠有話語權。
我的回應其實很簡單:綜觀世界各地成熟的資本主義社會,絕大部份都是實行能符合國際標準的選舉制度去選出行政長官,且一個公平的選舉制度就是最能確保各階層都可以有話語權;我實在看不見為何按香港的這個實際情況,就不能容得下無篩選的提名特首候選人的安排。反而,設立一個篩選機制,給某些階層政治的特權,那才是排斥真正的均衡及廣泛參與。
「三個符合」的第二個符合,是特首的普選制度要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根據《基本法》作出的一系列決定。張德江雖未有明言,但那明顯是針對着特首選舉辦法中最大的爭議,就是指公民提名是不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要按《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去設計特首的選舉辦法,這點我並不反對,但我也多次指出《基本法》本身已包含了須符合國際標準的要求,我實在看不到為何引入公民提名就會違反了《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對憲法條文有不同的理解是不能避免的,因為憲法條文是用較空泛的用詞,故不同的演繹都可符合法律條文所能容許的意思。最後是選擇哪一個法律解讀,是否有公民提名的安排,是政治而非法律的決定。所以現在港人要求能有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特首選舉辦法,是完全沒有違反張德江所說的第二個符合的。
「三個符合」的第三個符合,是特首得符合愛國愛港的標準。我也不反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規定是要求特首須愛國愛港的,但關鍵是何謂愛國愛港,及如何在法律及制度上把這愛國愛港的要求,定下客觀、準確及可合理地執行得到的法律標準。責任現在是在於中央及特區政府,盡快提出一個這樣的機制給港人考慮。更實在的做法,就是中央信任港人是能夠明白愛國愛港的要求是甚麼及重要性,由他們自由地行使提名權去提名他們心目中是愛國愛港的候選人,再由港人經一人一票投票選出他們心目中的愛國愛港人士為特首。因此,現在實在不需要架床叠屋在提名程序中加上甚麼特別的安排。
綜觀張德江的「一個立場」及「三個符合」,表面看來是完全沒有問題的,重點還是在於如何落實。如上所說,在港人努力凝聚民意共識,去提出一個具體的能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特首方案交特區政府考慮之餘,更重要是特區政府也要盡快交出一個具體方案,讓港人考慮能否接受那是符合他們對普選的長期期望。

戴耀廷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佔中發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