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角】
【本報訊】荔枝角荔欣苑「狂狼案」被捕的15歲中學生,昨晨在深水埗警署完成錄影口供後,已被落案控以非法禁錮、非禮、刑事恐嚇及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等四項罪名。由於他另涉去年10月在同一屋苑內襲擊另一名12歲女童,兩宗案件將於今日同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常曠課愛運動
被捕15歲念中四學生,是家中獨子,父營商。父母不相信兒子犯案,其中母親因激動不適送院。據知,疑犯成績一般,經常曠課,愛好運動,個子高大,戴上黑框眼鏡、外表斯文。
該宗發生於前晚7時的駭人風化案,消息稱,13歲受害女童放學返家,在住所大廈走廊遭15歲狂狼強行拖往40樓單位,其間她因反抗遭人肆意將頭部撞牆及毆打,令遍體鱗傷,女童在單位內被禁錮及非禮,狂狼得逞後才將女童帶離住所,途中卻被接報巡查而至的警員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