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主打健康產品的維特健靈(VITAGREEN),欲以同一英文名為奶及豆奶產品註冊做商標,遭維他奶反對。商標註冊處認為「VITA」用於維他奶的飲品產品上,具有極大特色,「VITAGREEN」易引起公眾混淆,終拒絕其註冊申請。維特健靈日前入稟高院上訴,要求商標註冊處批准該商標註冊,案件5月13日提訊。
記者:黃幗慧
維特健靈健康產品有限公司在08年申請用「VITAGREEN」做商標註冊,以用於奶及豆奶、咖啡、非酒精飲品等產品上,但維他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在同年12月提出反對,經審訊後,商標註冊處今年2月13日拒絕維特健靈的註冊申請。
現只限用於藥及營養品
被列為答辯人的維他奶昨回覆查詢稱,集團在香港已註冊「維他」及「VITA」商標。根據商標註冊處資料顯示,維他奶早於1955年已將「VITASOY」註冊為商標,用於豆奶、咖啡及非酒精飲品上。
至於維特健靈,也曾成功以「VITAGREEN」做註冊商標,但只限用於藥及健康營養品上。而若以「VITA GREEN」連圖案標誌,即使是用於奶及豆奶產品上,亦能成功註冊。
大律師丘啟昌接受查詢時解釋,由於在1940年成立的維他奶有很強商譽,其他類似名稱的品牌欲申請註冊做商標,或引起混淆,故即使新品牌比維他奶早一年提出申請註冊,也未必成功。但若類似名稱的新品牌在註冊時,附加圖案標誌,便不會令人覺得混亂,即使用於同屬奶類產品,也能成功註冊。
維特健靈指,商標註冊處認為「VITA」用於維他奶的飲品產品上,具有極大特色,無論在視覺及聽覺上,均與「VITAGREEN」相似,因此「VITAGREEN」的出現,容易引起公眾混淆。
但維特健靈卻不同意,認為「VITA」只是帶有良好品質的意思,能用於各類不同的物品上,而「VITAGREEN」一字有其完整性,兩組字根本不會引起公眾混淆。維特健靈澄清,其品牌在1993年成立時,「VITA GREEN」早已用於各類其生產的藥品及健康產品上。
案件編號:HCMP59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