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面對中央官員及建制派連日開腔封殺真普選,港大法律學院下周四舉辦圓桌會議,廣邀多國法律界學者及專家,同場討論真普選需具備的基本原則,並分析坊間普選方案是否合乎《基本法》與普選國際標準。
大部份已提交書面意見的學者均認為,特首提名委員會代表性不足,會造成不公平情況,若無法大改提委會組成方式,公民及政黨提名是填補缺陷方法,並符合《基本法》與國際標準。
「原則為彰顯港人意願」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的比較法及公法研究中心,本月20日將邀請多名國際憲法專家、人權組織代表舉行圓桌會議,討論《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對特首提名程序的要求,期望合乎公約要求的特首提名標準,至今已有14名來自本港和英國、美國、澳洲的法學專家答應出席,包括曾任聯合國秘書長特使的憲法專家佳日思(Yash Ghai)、港大教授兼憲法專家戴大為、劍橋大學公共法研究中心主管Christopher Forsyth等。
據港大法律學院網頁公佈的資料,一眾專家將從法律角度,重點討論香港應該如何履行《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中,保障落實普選特首後,市民選舉權及被選權不會受到不合理限制。
部份專家及學者已向法律學院提供書面意見,他們不約而同認為,現時特首的提名委員會代表性不足,必須擴闊選民基礎,否則選舉將容易受操控,並會向利益集團傾斜,造成選舉不平等。
有專家認為若提委會不能作出重大改動,就必須另闢提名途徑,其中公民及政黨提名,均合乎國際公約和《基本法》規定,而劍橋大學公共法研究中心主管Christopher Forsyth在書面意見中更指出,他不覺得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45條對普選特首的規定,又認為提名特首候選人時,其中一項重要原則是彰顯港人真正意願,讓市民從多個不同候選人中作出選擇。